荆州公积金结息2.12亿元!快查查你收到了多少钱?
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结息规定,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22年6月30日为6105个缴存单位的351415位缴存职工,准确完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年度结息,共结息2.12亿元,同比增长12.17%。所结利息如数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中,归职工个人所有。
那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
个人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
方面的小知识吧
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
缴存职工按月足额汇缴的住房公积金,在存入个人账户后,会有利息吗?
答存入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有利息。
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,公积金结息后,该年度的利息全部计入到职工个人账户中,作为下一年度的本金;同时,这一天也是公积金归集业务年度分界点,即公积金归集业务对账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(与自然年度有区别)。
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结算的依据是什么?按照什么标准结算?
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,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。在结息的过程中,当前年度缴存的资金按活期利率计算,上一年度缴存的资金按定期利率计算。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(银发〔2016〕43号)》的有关规定:“自2016年2月21日起,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,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、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,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。”即目前公积金执行的活期年利率和定期年利率均为1.5%。
为了更方便地说明公积金结息的过程,让我们先了解利息结算过程中所涉及的几个概念:
基础概念:
1、计息业务:在职工办理销户提取、荆州市域范围内账户转移或全国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时,系统将对职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利息结算。
2、业务日期:职工在办理计息业务时的日期
3、结息日:每年的6月30日
4、日利率:年利率÷360天
5、当前年度:以6月30日为界限,如果当前日期还未到6月30日,当前年度就是去年的7月1日到今年的6月30日;如果当前日期已超过6月30日,当前年度则是今年的7月1日到今天。
6、以往年度:以6月30日为界限,如果当前日期还未到6月30日,以往年度就是前年的7月1日到去年的6月30日;如果当前日期已超过6月30日,以往年度则是去年的7月1日到今年的6月30日。
7、定期本金:6月30日时职工个人账户资金。
8、定期天数:当前年度的7月1日到业务办理当天的天数减1,即算头不算尾。
9、活期本金:当前年度按月汇缴的公积金账户资金。
10、活期天数:汇缴到账日期到业务办理当天的天数减1,即算头不算尾。
计算步骤:
1、先计算定期利息。
定期利息=定期本金×日利率×定期天数。
2、计算活期利息。
活期利息=活期本金×日利率×活期天数。
当前年度存在多笔缴存业务时,每一笔缴存资金对应的活期天数均需分别计算。
从上述计算步骤可以看出,公积金是按天计算利息的,如果职工中途因使用公积金而做了部分提取的话,提取部分按提取前的实际天数结息。因此,职工在计算个人利息时,应对照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明细,查询每一笔公积金缴存资金的金额和到账日期,以便确定资金属于定期本金还是活期本金,并以业务日期为基准,确定每一笔资金对应的计算天数。
此外,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结息时,不征收利息税。
缴存职工如何查询自己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利息结算情况呢?
答缴存职工可以使用荆州公积金手机APP、微信公众号、支付宝和网上营业厅等移动端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结息情况,中心也会向缴存职工及时推送结息短信。
为了更直观地感受利息计算过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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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荆州住房公积金